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砀山县认真查纠违规“五保“供养金,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
时间:2008-7-27 11:16:26 作者:李善文 点击: 评论
    为切实做好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,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。近期,由县纪委牵头,审计等部门配合,集中对全县农村“五保户”供养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,并对全县13个乡镇和一个开发区4379个“五保户”供养金落实情况,逐一进行了清理核查。应注销“五保户”供养的528人,其中自然减员死亡376人,不符合条件的98人,未见到“五保户”本人、有弄虚作假嫌疑的54人。追缴违纪五保供养金十二万八千多元。
    发现的主要问题,一是“五保户”死亡,近亲、旁亲续领供养金;二是没有终止对超龄孤儿的供养;三是少数村干部虚报供养人或瞒报死亡“五保户”,冒领供养金;四是不符合“五保户”条件的享受了供养金;五是个别敬老院多报集中供养人数;六是夫妻双方均符合“五保”条件,一方享受供养金,其死亡后,未经民政部门变更审批,另一方直接领取供养金;七是用“五保户”死亡以后年度的供养金归还丧葬费或医药费;八是“五保”供养登记工作疏忽,户口簿与供养卡不一致;九是找不到正在享受供养金的“五保户”本人。
    针对上述问题,对于找不到正在享受供养金的“五保户”,已要求有关方面通知其限期到乡镇民政办验证身份,否则,将注销其“五保户”供养证卡。其他八个方面的问题均已得到了纠正。这次专项执法检查工作,必将有力促进我县民生工程实施工作走向法制化、正规化、规范化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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